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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14 10:41  文思斯

 


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接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我省2017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705号),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

我校直接考核引进(调动)、人事代理公开招聘教师和其他具备申报条件的教职工。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911日至1015日每个工作日8:00——18:00

申请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并在线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签名。

2.提交材料时间:1015日以前,各部门(单位)审核申请者材料后统一报学校人事处人才师资科(办公楼204室)。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使用回形针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本人填写并签字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表(一式一份),由学院签署鉴定意见,人事处统一签字盖章;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证书使用,背后签名,用小袋子装好后(避免刮花),夹在首页);

9.《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10.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但应提交教育类专业相应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复印件(一式一份);

11.高等学校拟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教育学专业的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免提供《四川省高等学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在编人员提交学校签署的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其他在岗人员提交学校签署的长期聘用合同复印件和在校购买的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清单复印件;

1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一览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申请人个人材料由各单位收齐后于101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并提交本单位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一览表》的电子版。

2.申请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由各单位审查后须由审查人签字确认,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不用盖章。

3.“网上报名”结束后不再办理报名事宜,以前网报过没有通过的人员,应重新报名。

 

联系人:鲜承伟   联系电话:(02887992237

 

附件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

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3:《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附件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一览表》

 

 

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

О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