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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西部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7-03-29 10:13  文思斯

 


各部门(单位):

    为保证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顺利进行,我校“西部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受理,请参见“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川教外事函【2017】61号文)的精神进行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重点支持领域

    理工农医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石油天然气精细化工、现代农业、环保产业、电子信息、饮料食品、生物医药、现代装备制造等;

    文史哲管艺类优先支持的学科领域为:现代服务业和旅游业、金融贸易、公共管理、哲学社科、社会工作等。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 3-12 个月;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子项目:留学期限 3-6 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3-24个月。

    三、选派范围及申请条件

    (一)选派范围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资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拨简章》、《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办法》及《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子项目的,另需符合子项目规定的其它要求。具体条件可在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专栏上查阅(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2.以下三类人员不得申报本年度西部项目:(1)2010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2)2013年(含)以后的西部项目录取人员,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3)曾享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回国后服务期未满者。

    四、申报名额分配

    五、注意事项

    1.普通访问学者项目中申请人须提前获取外方正式邀请信后及符合文件外语水平要求方可申报(若英语不符合要求,所在部门重点推荐后,可申报)。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子项目申报人员须为副处级(含)以上高等教育行政干部。

    3. 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今年未分配我省推荐名额。

    六、申报说明:

    1.请各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西部项目”工作的申请受理。

    2.各部门推荐人选,并排序

    3.申报人员向所在部门报名并填写“2017年西部项目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由部门汇总报名纸质文件,经党政联席会一致推荐(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前报人事处(行政楼204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邮箱27668891@qq.com,咨询电话87992237。经人事处初审并提请校务会审议通过后,申请人方可网上报名、准备相关材料。时间紧迫,还请各部门(单位)引起重视。

    特此通知。

 

   成都工业学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