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上岗制度,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建设高水平的教学师资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二条 主讲教师指能够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勤奋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申请主讲教师资格,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
(二)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完成新教师岗前培训,并通过达标考核。
第三条 取得主讲教师资格是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必备条件,未取得主讲教师资格者原则上不能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
第三章 认定对象及范围
第四条 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及范围为:
2016年1月1日后新聘任的专任教师,或从未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并通过达标考核,方可申请主讲教师资格。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五条 认定主讲教师资格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成都工业学院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表》(见附件表1)一式两份,由院(系)审查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
(二)考核
1.各院(系)组织院系教授委员会听课,由各院(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任)负责填写听课考核意见。
2.申请人所在院(系)对申请人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结合听课考核情况,确定符合主讲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报送教务处初审后,人事处审核。
(三)审批
1.教务处对申请人教学效果,教学能力等业务情况进行审查。
2.人事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拟认定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
第五章认定机构及时间
第六条 认定机构:人事处负责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第七条 认定时间: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校统一组织。
第六章主讲教师职责
主讲教师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努力践行学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理念。
(二)服从学校安排,根据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负责所承担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
(三)承担主讲课程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指导实习或设计、考试阅卷及评分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四)负责课程教学资料的积累、教学档案的完善及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推进工作。
(五)严格维护课堂纪律和执行课堂考勤制度,认真检查学生到课情况,以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
(六)认真完成教学任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第七章管理及考核
第八条 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已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人员,连续两年不承担本科生课程主讲任务,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限期整改后须依程序重新进行主讲教师资格的申请及认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一学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
(一)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触犯国家法律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三)造成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
(四)弄虚作假、骗取主讲教师资格的。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一学年课程评价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在下一学年度不得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限期整改后须依程序重新申请主讲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学校同时撤销其主讲教师资格,并不能重新申请主讲
教师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2016年1月1日前到校,目前在教师岗位上并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填写《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2),经审核通过可直接予以认定。
第十三条对于外聘兼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具备担任主讲教师能力的,可同意其独立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但不予认定其主讲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1)
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2)

成都工业学院
2016年4月12日
主送:各院(系、部)、处(室)、中心
成都工业学院学校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印
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1)
证书编号: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相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 |
最高学历 |
|
最高学位 |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院校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聘任时间及发文编号 |
|
所属学院及学科 |
|
参加岗前培训时间 |
|
高校教师资格证编号 |
|
提交教案的课程 |
|
本人承诺:上述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承诺人: 联系电话: |
听 课 情 况 |
课程内容 |
|
参加人员 |
|
听课评价 |
|
院(系)教授委员会考核意见 |
院(系)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盖章) |
教务处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人事处审核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成都工业学院本科教学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表2)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所 在 院 系 |
|
最 高 学 位 |
|
申请 主讲课程 |
|
|
是否具有高校教师资格 |
|
主讲课程 类型 |
|
近三年主要 教学工作简历 |
|
院(系)教授委员会考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院系考核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查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
|
备注:①课程类型:通识必修、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通识公共选修课;
②此表一式3份,院系留存1份,人事处备案1份,教务处备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