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付线是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的“门槛线”,即个人住院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合自费费用)达到此“门槛线”时,医疗保险才开始支付,在“门槛线”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因此起付线是住院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的一部分,而不是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额外收取的费用。
2009年最新调整的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定点医院卫生服务中心160元,转外省医院970元,一年内多次住二级或三级医院时起付线逐次降低100元,降至160元后不再下降。
住院支付内容参照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