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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外聘教师暂行管理办法
2018-10-10 09:58 人事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充分利用和共享社会优秀人才资源,建立一支稳定的高质量的外聘教师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聘教师是指承担我校一定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也不与我校建立劳动关系的校外人员。

第三条 外聘教师的聘用遵循“总量控制、按需聘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第二章 聘用条件

第四条 外聘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遵纪守法,愿意为学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作贡献。

第五条 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胜任所承担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好。

第六条 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5年以上与拟聘岗位相关的企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

第七条 身体健康,一般不超过65岁,在聘期内能正常完成教学工作。

第三章  外聘教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第九条 按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编写教案,认真备课,完成教学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第十条 定期参加受聘岗位规定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时数,为本科生讲授课程,或担任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或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任务,或在实习基地担任指导学生的任务。

第十二条 聘任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聘用程序

第十三条 各院(系)根据教学任务确定外聘授课课程和外聘对象,做好外聘教师的初审工作,并在开课前一周内,将填写的“成都工业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连同职称、学历、学位的复印件及其它所需资料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送交人事处备案。

第十四条 人事处汇总外聘教师申请表,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各院(系)与外聘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明确聘期、任务等事宜。

第五章 外聘教师的管理

第十六条 外聘教师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1学年。教务处与各院(系)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监控,聘请院系负责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十七条 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由院系负责,院系应向外聘教师介绍学校和院系的教学工作情况,明确其担任的教学工作任务及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与外聘教师联系。外聘教师的任教情况评价和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本人。

第十八条 学校对未履行职责,没有完成聘期任务,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外聘教师可随时予以解聘。

第十九条 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成都工业学院外聘教师申请表

申请编号:

1外聘教师聘用情况

聘用部门

 

受聘时间

 

授课类别

 

教学班级

 

教学课程

 

教学周次

 

受聘职务

 

周学时

 

总学时

 

聘用说明

 

 

2)外聘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学专业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称(最高)

 

获取时间

 

发证单位

 

职业资格

(最高)

 

等级

 

获取时间

 

发证单位

 

当前工作单位

 

职务

 

任职时间

 

来源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主要教学

和技术工

作经历

 

 

 

3

聘用

意见

聘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4)备注

 













说明:1、聘用部门办理聘用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外聘教师个人简历、试讲记录及其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本申请表的“申请编号”项由人事处填写。

       3、本申请表(1)栏中的受聘职务项应选择填写为:中职、副高职、正高职。“授课类别”项应选择填写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4、本申请表(2)栏中的“来源”项应选择填写为:高校、企业、其他部门、退休。

       5、本申请表(2)栏中的“专业技术职务”指教师获得的人事部门认定的职称,包括教师系列职称、工程系列职称、研究员系列职称等。

       6、本申请表(2)栏中的“职业资格”指教师获得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其他部委、行业、企业等颁发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各类技能证书也在本栏填写。

       7、办事流程如下:聘用部门组织填写本申请表→组织试讲及有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报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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