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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领导岗位职责
人事处

处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机关及学校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主持人事处全面工作。

2.总体负责学校人才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发展规划、编制核定岗位管理(含科级机构设置及科级干部选拔)、薪酬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人才人事方面的规章制度。  

3.主持制定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负责人事处综合行政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处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及部门内人员的工作。  

5.负责人才人事各类统计报表和费用的审核。  

6.负责来信来访和人事争议问题的处理。  

7.兼任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8.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  

9.负责部门绩效管理与团队建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人才引进、教师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分管人才招聘与引进、校外相关人才项目推荐工作。

3.负责职称评审、培训进修工作。

4.负责人才师资科各类统计报表的审核。

5.协助处长进行团队建设。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人事劳资管理和福利保障工作,分管人事劳资科。

2.组织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工资绩效、福利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3.分管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工作。

4.分管岗位设置、人事调配、聘任及考核相关工作。

5.负责人事劳资科各类费用的核发。

6.负责人事劳资科各类统计报表的审核。

7.协助处长接待来信来访、处理人事争议问题。

8.协助处长进行部门绩效管理。

9.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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