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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36问
2018-08-08 16:33 人事处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问题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校在编在岗、人事代理人员及学校长期聘用人员。

 

2、怎么样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答:对照《成都工业学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达到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可申报。

 

3、所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是否都需要提交代表性成果进行专家鉴定?

    答:不是。只有申报教师系列、管理研究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才需提交代表性成果进行专家鉴定。

 

4、代表性成果鉴定意见有效期是多久?

    答:同行专家鉴定意见仅限当年有效,再次申报者需重新按程序进行鉴定。

 

5、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哪些类别?

    答: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三个类别。

 

6、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哪些系列?

    答: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教学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两类。

 

7、教学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有何区别?

    答:教学系列主要在长期承担公共课和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岗位中设置,以教学为主同时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设置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职务;

        科学研究系列主要在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岗位和科研机构中设置,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设置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和研究实习员职务。

 

8、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列和学科有何要求?

    答:申报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系列和学科必须与主岗位所从事工作对应的系列和学科一致。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与主岗位所从事工作和学科不一致,则以主岗位进行管理,不聘任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

 

9、是否每年都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

    答:不是。申报和推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要有相应的岗位空缺。

 

10、什么情况下申报人员要参加答辩?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须参加答辩:①不具备规定学历;②虽达到规定学历,但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③未达到规定任职年限;④越级晋升;⑤学科评议组要求答辩。

 

11、答辩的形式是如何的?

    答:我校具备评议权的学科,由学科评议组组织答辩,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答辩表》;我校不具备评议权的学科,均应参加省上统一组织的答辩。

 

12、如何才算获得任职资格及聘任?

    答:经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知,向全校下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及聘任决定。

 

13、在行政管理岗位上工作,是否会聘任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答:不会。在管理岗位取得管理研究或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学校仍按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并兑现相应待遇,不聘任新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晋升各级管理岗位的重要依据。

 

14、每年办理几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答:人事处每年统一办理一次。

 

15、是否申报所有系列均须有教师资格证书?

    答:不是。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16、年度考核不合格能否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答:不能。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才能申报。

 

17、即将退休人员能否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答: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者在申报当年12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8、申报什么系列需要有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答:申报讲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原则上要有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内有担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

 

19、申报教师系列、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对学历、年龄有无要求?

    答:申报教师系列、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申报当年11日未年满40周岁申报者应该具有硕士学位才能申报评审教师系列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申报当年11日未年满45周岁申报者应该具有博士学位才能申报评审教师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0、申报教师系列、管理研究系列对任职年限有何要求?

    答:(1)取得本科学历,任助教(研究实习员)4年及以上者可申请评聘讲师(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讲师(助理研究员)5年及以上者,可申请评聘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2)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全职来校工作满3个月,与我校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为助教(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职务;全职来校工作满两年可申请评聘讲师(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讲师(助理研究员)5年及以上者,可申请评聘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3)取得博士学位,来校工作满3个月,与我校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聘为讲师(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讲师(助理研究员)满2年可申请评聘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4)任副教授(副研究员)5年及以上者,可申请评聘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

5)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年限参照教师系列执行。

 

21、脱产攻读高一级学历、学位人员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任职年限应扣除脱产学习年限。

 

22、在职教师经组织批准,安排进行国内外脱产学习进修,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学习进修前后担任同一专业同一技术职务教学、科研工作的,如按原学历申请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可前后相加计算,如按现学历申请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从取得该学历后计算。

 

23、对于转系列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如何计算?

    答:对于转系列申报人员,要求在转入系列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学历年限条件按转入系列的要求执行,任职时间从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算起。

 

24、什么情况属于破格评审?

    答:凡申报参加评审者,有不符合规定学历或任职年限要求的均视为破格评审。申请破格应符合《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的通知]》(川职改[1992]69号文)精神和我校相关规定。

 

25、申报职称评审对外语水平有何要求?

    答:申报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报考全国职称外语A级,申报教师、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报考全国职称外语B级,并且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视为合格。

 

26、什么情况可以免试职称外语?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①取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取得博士晋升副高级;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③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第二外语要求;④具有国家认定的留学经历,或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进修1年及以上;⑤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3万汉字及以上(高教、科研系列须达到4万汉字及以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开发表的译文达到1万汉字及以上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⑥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

 

27、申报职称评审对计算机能力有何要求?

    答: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能力考试并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从发证之日起,AB5年,CD4年)。其中申报教师、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A级(任选5个模块)考试,申报教师、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参加全国职称计算机B级(任选4个模块)考试。

 

28、什么情况可以免试职称计算机?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①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②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考试合格,免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考试合格,免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④直接聘任初、中级职务者。

 

29、对社会服务和企业实践经历有何要求?

    答: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任现职以来需满足下列要求至少一项:

(一)主持校企横向科研课题。

(二)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或承担产学研基地工作任务。

(三)承担政府或企业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任务。

(四)具有半年及以上的企业、科研单位、政府部门、社区挂职或企业顶岗实习或咨询机构任职经历。

(五)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三)。

(六)在所从事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取得执业资格证。

(七)其他社会服务。

 

30、申报者的教学科研成果方向与申报专业是否要求一致?

    答:申报者的各类教学科研成果方向与个人所申报专业应保持一致。

 

31、申报者的教学科研成果是否应署名成都工业学院?

    答:各类教学科研成果应以我校名义(除调入教师调入前的成果外)公开署名。

 

32、对于评审未获通过者,再次申报有何要求?

    答:对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未获通过者,必须要有新成果才能再次申报。

 

33、如何认定申报者的教学成果数量和真实性的?

    答:由申报人所在院(系)、部门初审,经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终审认定,并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34、如何认定申报者的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与企业实践的数量和真实性的?

    答:由申报人所在院(系)、部门初审,经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科技处终审认定,并由科技处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35、如何认定调入我校申报者的教学科研成果数量和真实性的?

    答:由原单位出具认定结果,并由原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者将该认定结果与调入我校后的成果一并交科技处,由科技处负责核实并认定申报是否满足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并由科技处负责人签字方为有效。

 

36、什么人员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答:(一)违反国家法律者。

(二)师德师风以及学术道德等有不良记录、有重大教学事故、有行政处分者。

(三)在政治、经济或道德品质方面有严重错误,受到纪律处分的,或虽未受处分,但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不能为人师表者。

(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严重失职、教书育人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

(五)仿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或剽窃他人成果者。

(六)其他有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违规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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